- 信息来源:市政府办公室
- 发布日期:2022-06-08 13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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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区)人民政府,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,市各委、办、局,市各直属单位:
《2022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》已经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2年5月10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2022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
为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,确保市政府立法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》《规章制定程序条例》《地方政府规章立法规范》《江苏省规章实施周年报告暂行规定》《泰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》,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结合本市实际,就2022年市政府立法工作编制计划如下:
一、地方性法规制定项目
(一)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,加强应急救援工作,保障人身、财产安全,维护公共安全,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《泰州市消防条例》,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承办。
(二)为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,保障公民参加健身活动的权利,提高公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,推进健康泰州和体育强市建设,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《泰州市全民健身条例》,由市体育局牵头承办。
二、规章修订项目
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水平,科学预防和有效减少安全生产事故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,修订《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》(市政府令第10号),由市应急局牵头承办。
三、规章评估项目
为保证规章的遵守和执行,检验规章实施效果,提高立法工作质量,对《泰州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管理办法》(市政府令第13号)《泰州市市区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》(市政府令第14号)和《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》(市政府令第15号)开展规章实施周年报告工作。《泰州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管理办法》(市政府令第13号)周年报告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承办,《泰州市市区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》(市政府令第14号)和《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》(市政府令第15号)周年报告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承办。
附件:2022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项目表
附件
2022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项目表
序号 | 文件名称 | 项目类别 | 牵头部门 |
1 | 泰州市消防条例 | 年内制定 | 消防救援支队 |
2 | 泰州市全民健身条例 | 年内制定 | 体育局 |
3 | 泰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 | 年内修订 | 应急局 |
4 | 泰州市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管理办法 | 周年评估 | 市场监管局 |
5 | 泰州市市区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| 周年评估 | 城管局 |
6 | 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| 周年评估 | 城管局 |